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,经学校各单位申报、学校审核、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,拟报废184台件不在固定资产账面的资产,报废的主要原因为已超过使用年限,无维修价值,不能继续使用。
特此公示,公示期7天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向学校反映。
监督举报电话:027-68891311(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)
附件:非账面资产处置明细表
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
2022年5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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