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学院、直属单位:
为落实2022年实验室安全管理重点工作,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,确保春季开学后实验室有序运行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,学校决定于3月中旬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1.学习《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及奖励办法(试行)》(中医校〔2021〕126号)的情况;
2.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逐层签订情况;
3.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情况;
4.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落实情况;
5.实验室风险评估工作推进情况;
6.春季开学期间实验室自查情况;
7.实验室危险化学品、废弃物管理情况;
8.实验室安全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。
二、工作要求
请各相关学院、直属单位对照以上检查内容,认真开展自查。学校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后,将通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,并下发整改清单。各相关学院、直属单位要对照清单认真落实整改,3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:尹超,电话:68890063,邮箱:735592568@qq.com。
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3月9日